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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别误解了考古
发布时间:2017-09-15 10:02:55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连晓芳

 随着盗墓题材小说、影视剧的流行,大众对考古的认识产生了一些偏差。在近日腾讯较真平台举办的文物考古沙龙上,专家、学者、媒体人集聚一堂,围绕“关于考古的谣言与真相”“考古发现真历史”“如何消除大众对考古的偏见”等议题展开探讨——

 近年来,《鬼吹灯》《盗墓笔记》等盗墓题材小说相继影视化,让“考古”“文物”成为了热词,“把文物上交给国家”更一度成为网络流行语。盗墓类文学对考古知识的大众传播是否有借鉴意义?考古是如何丰富历史、为历史添加细节的?大部分社会公众对类似的与文物考古相关的问题了解得一知半解,甚至对于某些问题存在着误解。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种考古与盗墓的认知偏差无形中被放大。无论考古学家还是文博界人士、相关领域的媒体人,都日益认识到普及文物考古知识的重要性。

 厘清概念:盗墓≠考古

 大众对于考古存在误解,一是盗墓文学、影视剧的影响,二是考古常识的欠缺。如何让大众更准确地理解考古工作及其背后的意义,是消除误解的首要问题。在文物考古沙龙互动环节,在被问及“当别人知道你是做考古的时候,对你产生误解,你如何用一句话向他解释”时,有学者回答“是研究社会生活的科学家”;也有专家回答“考古是科学,盗墓是偷盗、是犯罪”;还有学者表示,由于对此类问题已经麻木了,所以只是笑笑而已。虽然一句话不足以诠释考古,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公众对考古行业的认识有所偏差,同时也说明在如何向公众解释考古的问题上,业界人士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考古文博系副教授曹斌曾带领学生进行了一项社会公众对于盗墓和考古认知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并不乐观:社会大多数公众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一部分人群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有35%的被调查者认为盗墓后只要文物上交给国家就是合法行为。

 曹斌认为,盗墓和考古有着本质区别。盗墓是基于利益驱动的违法行为,无论文物是否上交给国家,都对文物古迹破坏性极大;而考古则是尽量在不损害文物古迹的基础上挖掘并考究其中的历史遗存、发掘更多史实真相。

 目前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有76万件,已有429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程师曹兵武表示,抢救文物是非常紧迫的工作,很多文物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在挖掘出土的一瞬间就会产生变化,失去原有面貌。破坏性的盗墓和专业性的考古无法相提并论。“我们每个人都跟文物保护有关系。文物保护不仅要进行科技创新,也要探讨制度性创新,去构建一个适合我们国情的文物保护系统工程。如果不及时抢救,很多历史文化就不复存在了。”曹兵武呼吁。

 成果展示:从学术化到趣味性

 如何把考古学术成果介绍给普通大众?博物馆展览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在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学与人类学教授潘守永看来,从考古发现到博物馆收藏,是一个复杂的学术和研究过程,其中涉及修复、保护、展示等多个环节。

 一位来自国家博物馆的志愿者表示:“目前博物馆里有关考古的大多是成果展,没有一个专门介绍考古学的展览。考古到底是什么?如何进行考古?只有举办面向公众、专门介绍考古学的展览,才能科学系统地向大家介绍。”

 作为文博类的自媒体,弘博网一直对考古颇为关注。弘博网主编杨城感慨地说:“今年3月,针对四川江口沉银遗址挖掘工作,我们做了一个3分钟的短视频,用动画的形式展现考古发掘现场,点击率还不错。在信息时代,这种形式或许更符合大众的观看习惯。从传播和运营的角度来说,考古知识普及不仅是考古学家做一个讲座、写一篇文章,还包括借助多种媒体手段和传播方式、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去表达、宣传,进而把考古从学术性向故事性的方向去引导。”

 宣传考古:从教育到分享

 当前在考古宣传方面,文博界稍显落后。相比于某些盗墓题材影视作品的密集营销和大力推广,关于考古的真正的“声音”可以说是相当微弱。在做好公众考古及考古宣传的问题上,公众考古新媒体“挖啥呢”创始人奚牧凉指出:“与其让公众关注,不如让观众好奇;与其授予公众考古知识,不如和公众分享考古文化。”

 关于如何做好考古在大众中的传播,杨城认为,如何讲好考古故事、让大众去关注考古,是当下考古在传播中更需要考虑的问题。可以从文学开始,再延伸到广播、影视剧、动画、游戏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

 当前,部分公众认识到的“考古”并不全面,多半仅停留在“挖宝”的阶段,而没有认识到对隐藏的历史文化信息的有效提取与利用。公众在认识考古的途径方面,有些是道听途说,而非从科学的、严谨的宣传教育途径。无论是考古学家还是文博界人士、相关领域的媒体人都一致认为,做好考古宣传工作尤为必要和紧迫,当考古知识不再神秘、成为社会常识的时候,“考古”与“盗墓”画等号的错误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转自浙江文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