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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9 14:07:57

发布时间:2023-03-29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为指导各地用好红色资源,办好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一、《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就革命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是展示革命文物、讲述革命故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四史”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质”和“量”都有了较大提高,发挥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国已建成革命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1644家,全国革命历史类纪念馆累计推出主题展览1.5万个,累计接待观众超28亿人次,其中绝大多数被党委、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等。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一些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仍然存在着问题,如在展陈内容、时间范畴上凭空拼凑、扩展或任意拉长,在历史事件、人物的评价上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现代化展示手段使用喧嚣炫目、蓄意烘托、喧宾夺主等。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好红色资源,弘扬革命文化,发挥革命文物教育功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导则》。

二、《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的主要内容

《导则》共19条,明确了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基本依据、范畴界定、适用范围、指导思想,阐明了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内容策划、形式设计、文物保护要求、教育功能、宣传推介、文创开发、展览交流、公共服务等基本要求,明确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履行的相关程序。

《导则》指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是指以革命文物资源为主的基本陈列、常设主题展览、纪念性展览和临时展览。强调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导则》要求内容策划应坚持以本地革命史实为主,立足革命历史、文物资源、展陈条件,结合时代需求、重要节点,做到科学、准确;形式设计应服从服务展陈主题、展陈内容,坚持够用、实用、适用的原则,倡导节俭办展、绿色办展,确保文物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陈列展览应充分发挥教育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文创产品开发设计,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公益属性,保护知识产权。

《导则》明确要求内容和解说词应严格履行评审程序,革命历史类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基本展陈大纲和版式稿须报中央宣传部审核,其他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三、《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导向鲜明

《导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高标准、严要求,侧重实操层面,对于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让革命文物“活”起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呈现出鲜明的导向特点:

一是明确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导则》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必须以史实为根据,见史见事,形式设计、制作布展应服从服务展陈主题、展陈内容,准确把握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二是明确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提升代入感、沉浸感、真实感,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导则》提出创新陈列展览宣传推广及相关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云”展览传播体系,增强陈列展览辐射力、影响力。鼓励开展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馆际合作、境内外交流,通过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等多种形式,拓展交流合作的渠道和平台,积极构建反映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程和新时代的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

三是明确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应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导则》指出陈列展览应围绕服务“四史”学习教育以及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注重内容策划及相关活动配套,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受众开展分众化、特色化教育,增强革命文物主题展览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不断提高陈列展览的教育质效。

四是明确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应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导则》对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内容和解说词评审,革命文物、史料资料等展品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照片、题词、讲话文章、指示批示、塑像等使用,审核程序作出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论证、审查程序,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确保真实性、可靠性,以物证史、以物叙事,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

(文宣)

转自:浙江文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