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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章程
发布时间:2011-12-25 17:24:54

第一章  

一、南湖革命纪念馆(简称“纪念馆”)的性质是嘉兴市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永久性非营利性质。业务范围是进行中共“一大”、中共创建史及红船精神、嘉兴历史文化名人沈钧儒先生及嘉兴革命烈士有关史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展示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党的创建史为纽带加强与全国各地的联系和友好交流。

二、纪念馆的历史使命是努力建设成为中共一大特别是一大南湖会议史料收集和研究中心,红船精神研究和传播中心,沈钧儒研究中心,嘉兴革命烈士史料收集和研究中心,嘉兴市重大政治文化活动中心之一。

三、纪念馆的工作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和党员干部现场教学基地。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知名纪念馆。

 

第二章   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职责

 

四、纪念馆领导班子由馆长、副馆长组成,由上级任命。

五、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主持全面工作,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

 

第三章   部门设置和职责

 

六、按照上级规定和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从本馆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各专门部室和具体岗位,并在实践中逐渐调整完善。

七、各部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依据需要可设置副主任,主任助理。

八、各部室在馆领导班子领导下,根据部室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维护政令统一畅通,切实贯彻落实馆各项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九、纪念馆行政和业务议事会议是馆长办公会议。由馆长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必要,可临时召集。会议议题由馆长、副馆长提出。

十、馆长办公会组成人员有馆长和副馆长,必要时相关部室主任列席会议。

十一、馆长办公会议具有最终决定权,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贯彻执行。

十二、中层干部会议是商讨通报全馆工作情况的专题性会议。由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监督

 

十三、纪念馆充分尊重员工的民主管理监督权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构,鼓励其依法、依照馆的规章开展工作。

十四、员工代表大会是纪念馆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组织形式,是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会议以促进纪念馆改革、发展和和谐、稳定为目标,按照馆《员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努力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  纪律和作风

    

十五、全馆员工要牢固树立纪念馆作为嘉兴市对外重要的宣传窗口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的重要性认识,坚决服从上级和馆领导班子的工作部署和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热爱本职、实干廉洁、好学上进、与时俱进,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把建党圣地建设成为党建高地作出纪念馆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