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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革命纪念馆为公众提供藏品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5 09:20:56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落实相关的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提供资料和查询服务

1.对有合理需要照片的公众,本馆提供馆藏有关中共一大宣传照片(电子版)。

2.公众所需照片必须经本馆严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供。审核通过,按照本馆审批流程,完成相关手续。

3.本馆提供国内正规出版的图书资料的查询服务,由有需求的公众提供申请,审批通过方可进入本馆查询。

二、寄存收藏品

1.对于公众要求寄存的收藏品,必须合法,南湖革命纪念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仅提供收藏品的寄存服务。

2.寄存收藏品的归属权不变,收藏者可以随时取回收藏品。

3.对于公众要求寄存的收藏品,由双方签订寄存协议。入库前进行详细登记,由双方签字认可。

4.寄存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代管藏品

1.经省以上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等级文物(藏品),本馆方可提供代管。

2.对于公众要求寄存的藏品,由双方签订代管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3.在进入纪念馆的库房之前,由纪念馆相关专业人员对文物(藏品)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并作相关的影像记录。由双方签字认可。

4.公众要求代管的文物(藏品),其所用权始终归要求代管人所有,但纪念馆拥有文物(藏品)的拍摄权、出版权与展览权等使用权,并以适当的形式表明藏品的所有人。

5.代管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藏品的养护、修复与咨询

1、纪念馆为社会公众提供纸质收藏品的养护、修复,所需的经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协议。

2、纪念馆不对公众要求提供养护与修复的收藏品进行真伪鉴定,仅提供技术支持。

3、纪念馆为社会公众提供收藏品养护等方面内容的专家咨询,并提供相应的帮助。